【资料图】
公司解散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公司住所地不明的,则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主要办事机构一般是指公司董事会等重要机构,因为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对外代表公司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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