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郑州市发出首张国Ⅳ非道路移动机械牌照——GA000001。当天上午10时,经过第三方公司检测验证后,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郭素红,将这个“意义非凡”的牌照交到了一辆叉车车主的手中。这也是我省首台挂牌的国Ⅳ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用于非道路上的移动机械,包括常见的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叉车等。这类车辆污染物排放量高,且经常跨区域作业,流动性大,曾是污染防治工作的“老大难”之一。
为破解这个管理难题,2020年4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摸底、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并逐一做好编码登记工作。
“两年来,我们已累计挂牌4万多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国Ⅰ、国Ⅱ、国Ⅲ及新能源四类。挂牌的所有车辆也纳入了联网平台,接受北斗卫星定位和全方位监管。”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郭长顺说。以郑州市为例,东、西、南绕城高速以内,大河路以南是高排放禁用区域,已挂牌的国Ⅱ、国Ⅰ非道路移动机械驶入,平台就会自动“报警”。
“在国Ⅲ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大行其道’的时代,首辆国Ⅳ车的挂牌具有重要意义。”郭素红说。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数据,与国Ⅲ车辆相比,国Ⅳ车辆颗粒排放限值降低了约90%,氮氧化物排放限值降低了约30%。“我们向往的蓝天白云和优良空气质量都与此息息相关。”郭长顺说,“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推动更多国Ⅳ及新能源等低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持证上岗’。”(记者 赵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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